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 2016年09月14日
  • 作者:心一

心一(笔名)


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甚至不为己知。

——献给敢爱敢恨的人


一、陌生女人

*

记得上大学那时候,右脚有脚疾的西方文学史老师曾如此评价文学经典——经典就是经典,永远无法成为败笔。

能不能成为败笔不是我说了算,但斯蒂芬?茨威格、马赛尔?普鲁斯特和弗兰兹?卡夫卡这三位西方文学意识流派大师对我的影响毫无疑问是根深蒂固的。

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要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能够把死人从坟墓中拉出来一样,也不可能在夜里把我从写字台边拉开。卡夫卡这样描述自己写作时的状态。


记忆和意识虽不是同一概念,但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都是“可选择的”。巴浦洛夫经典的条件反射实验和弗洛伊德的意识学说都印证了这一点。


其实未从校园毕业出来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学带给人的远多于它从我们身上剥夺的。比如回忆,比如人的“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一直到发生了这件事。

*

你知道茨威格吗?她问我。

不懂,倒是认识吉格斯。我心不在焉地回答。

写东西的人,不都应该知道茨威格吗?她又问我。

为什么我要知道他?我反问——于我而言,不知如何回答或不想回答时就丢给对方一个反问句是最好不过的回答。

你不是很喜欢写意识流的东西吗?他就是。她面露微笑。

哦,这样子。我似有所悟却答非所问。


这段对话发生在朋友开的一间名叫“海豚泳后”的酒吧里。

于是那天之后不久我收到了一封没有署名的来信——笔迹似是女生,应该就是那个女人——直接称呼我为“你好”。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你好先生”,而我只能暂时用“陌生女人”来称呼她。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你好:关于茨威格的问题我想就此打住,也请你以后不要再来和我讨论普鲁斯特的小说和卡夫卡的怪癖。你好,恕我直言。你距离有资格评论他们的作品和为人,还有一个太平洋那么长。你好。

就是这样。整封信除了给人一种刻意强调“你好”一词的嫌疑之外我一无所获。我怀疑自己是否在做梦,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跟认识的人讨论过普鲁斯特或者卡夫卡,我甚至连卡夫卡的《变形记》都还没看完!仅有一处可以肯定——斯蒂芬?茨威格我是知道的。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她怎么想到要用太平洋来形容“长度”?一杯马爹利下肚的时间之后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此怪异的比喻出自一个怪异的女人之手一点都不怪异。

那之后大概是过了一个月——也有可能是四十天——我收到了一封更短的信。笔迹我是认得的,显然又是那个陌生女人。

你好:你觉得茨威格和普鲁斯特哪个更伟大?卡夫卡和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你不觉得二者有何瓜葛?你好。


依旧没有署名。与第一封信的处理一样,我依然没有回信。

我打算今晚就去那间位于上下九的街角酒吧。

*

7月16日凌晨1点23分,城市已然沉睡在了一片暴风雨的黑幕中。天空似乎给笼罩上一层密不透风的黑墙,非同往常的黑暗压抑得几乎叫人窒息。我冒雨从酒吧回到了冷风凄雨中的公寓。

回到住所的时候我的那件阿玛尼衬衫已是全湿——最令我不堪的是在狼狈地跳过小区外的护栏时把那条黑色西裤给撑开了挡,那是与我合租房的一位刚毕业大学生的面试正装。

我站在白鹭花园小区B23单元楼的楼梯口,浑身湿漉漉地等着那该死的电梯慢慢悠悠地从28层下来。很难想象一个多钟头之前我还风度翩翩地坐在那个女人的身边,就在上下九路街角的那间酒吧。所有的绅士风度、道貌岸然和灯红酒绿从我走出那间“海豚泳后”开始就荡然无存了。

其实那时候雨也已经下了,下得还很大很雷人,加上酒精侵袭过后的副作用,风简直可以把给人刮倒。我执意要走,是非走不可的那种。

非走不可吗?她问我。脸颊红红的,那是威士忌加香槟的作用。

非走不可。我当时很坚决。

可是雨,确实很大。她劝我。

出租车可以直接把我送回我住的地方。我看着凌晨的暴风雨蹂躏着白天还是熙熙攘攘的上下九路,路边高低整齐的白兰树被吹得东倒西歪。

我不敢看她一眼,但余光还是瞄到了一丝火星——那个陌生女人已然点上了一支烟。

这个陌生女人美得过于惊艳了。纤细的手指夹着一只上等的进口烟,缓缓吐出了一圈白色的烟雾,消失在酒吧门口闪烁的霓虹灯下。如果有相机的定格,必定成就一副美轮美奂的画像。

我对刚才的行为表示抱歉。她语气坦然地说。余光告诉我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在看着我。

我该走了。我无动于衷。

还会再见面的,下次。她用自己纤细的手指把烟蒂弹进了门前水沟里,动作很是熟练。

我已经走向了停在门口的那辆出租车。

下次轮到我请你喝酒。身后传来她大声的喊叫,穿透了冰冷的雨夜。

我头也不回地坐进了敞开的车门,关门。

濛濛大雨之中,出租车一路驶离了冷清的市中心,拐过了许多个闪耀着红黄绿灯光的十字路口。我转头看着窗外,雨像水帘一般下得酣畅淋漓,遮住了我的视线,隐隐约约只看到飞快退向身后灯光的余迹。

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为何那个女人会对我如此了如指掌,而当我提到那两封她写给我的信时却又一下子勃然大怒。明明是初次见面可为何我又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莫非只是我的错觉?认错人了?不得而知。

油然而生,我对这个陌生的神秘女子产生了一种怜悯和好奇之心——我对她的了解比他对我的了解少之又少,这无疑加深了我的求知欲。

出租车回到位于海珠区的白鹭小区大门口时,我再次被雷到了。由于暴风雨,小区所在的地段全部停电,整个世界像是陷入了一片漆黑的泥沼。雨下得很大,我义无反顾地翻越了紧闭的小区大门,然后湿身裤裂。那一刻,我绝望了。

那个女人,至少要小过我三四岁,但目测来看身高要比我多出两三公分,头发必定烫过,面色红润略施粉淡,穿着一套低胸黑色晚礼服,玻璃透明状高跟鞋。从体型的线条和身高比例来看,应该是D罩杯,也有可能是介于D罩杯和E罩杯之间,我想。

也许我不应该用“女人”来称呼她,毕竟自己也才二十六。如她所说,或许我真的是“距离有资格评论他人还差一个太平洋”。

总而言之,这场暴风雨来得并不是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一些东西。是的,这点我确信不疑。

*

我比谁都清楚,现在这样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至少,绝对不是三年前刚毕业时的我想要的那种样子。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所以那个问题,其实你肯本没必要问。说完,我将高脚杯里冰冷的马爹利一饮而尽,可以感觉到一股寒流沿着食道缓缓滑落,贴着胃壁掉进了胃里。

何故每次休息都跑来这里泡吧呢?霖一边熟练地调着酒一边看着我说。霖就是我说的那位朋友,酒吧的股东之一,也是酒吧的调酒师。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中文系毕业的男生居然一毕业就贷款与人合伙开了一家酒吧。不可思议。尤其是发生在素来以阴柔无趣著称的霖身上,更令我讶异。

但是,这不就是所谓的生活吗?我笑着看手里空空的酒杯。

你的生活什么时候就成了只剩酒杯了。以前可是带着一堆空白稿纸来带着一堆墨水味的稿纸回去的。霖给我倒满了一杯马爹利,看着我。

认识你快六年了,你还不了解我吗?我苦笑着。

上学那时候你就是一个怪人,被人完全了解的话,你就不是你了。霖说。

虽然我并不承认自己怪异,但与那个女人相比,我差的还远呢。我说。

哪个女人?霖问。

喏,走进来的那位。我示意他看门口。霖抬头望向门口。

哦,你说她啊。霖一副什么事情都懂的口气。

认识?我说,然后轻轻抿了一口马爹利。

一个阴郁的女人,阴郁,不是忧郁。霖说。我和霖看着那个女人向我们这边的吧台走来。在距离还有七八米的时候,我已经能够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熟悉的香水味了。是雅兰诗黛,没错。


我说过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陌生女人说。她今天是一套极为普通的打扮,休闲的那种,头发盘在脑后。

恩我知道,只是没想到是过了一天而已。我微微一笑。

来一杯威士忌,哦,别忘了,加一半的伏特加。她对霖说。


对于一个靠写作为生的人而言,多余的字就是累赘,是绝对要毫不吝惜地放弃的。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那个女人说了很多话的同时我只说回了不到十句。——我想不通为何才华横溢的霖居然会用“阴郁”这个词来形容如此这般的女子。

你很惜字如金嘛。她的脸颊又泛起了红晕。

其实,我也一直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我鼓起勇气对她说。

哦?是什么问题?陌生女人将手里的酒杯放在吧台上,右手托着脸颊看着我。

你,究竟是谁?我看着她的眼睛问她。


7月17日凌晨1点45分的广州异常安静。暴风雨过后市区大小街道都被洗刷得脱胎换骨一般,我双手插在裤袋里低头沿着上下九路往康王南路走,时不时还要堤防路面的凹陷和积水。脑袋里回忆着五年前有可能碰到的怪异的事情。

想想看,五年前你都做了什么。那个女人冷冷地对我说,当我问她“究竟是谁”的时候。

五年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并不漫长,对一个已经成年的人来说要在外貌上有明显改变的话也已经无多大用处。既然五年如此之短,为何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坐在出租车里,酒精的作用让我昏昏欲睡。但脑袋却是异常清醒,清醒得连平时没有过的想法也敢闪现了。

除非,只有一种可能——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莫非就是那次意外,让我失常了?

没错了,应该就是那场意外的缘故。

*

最近腰背部一直隐隐作痛,感觉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正中骨髓痛感神经。

正值七月盛夏,天气好得很,绝不是中风的症状。刚开始我以为是因为晚上睡眠姿势不正确所致,就像落枕那样。之后怀疑是运动劳累导致肌肉损伤,经医生查明亦是无中生有。痛疼感愈发强烈。一个始料未及的猜测忽上心头:该不会是肾亏?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问霖,霖捧腹大笑,说我“有病啊”,肾亏的话你还能站在这里跟我说话?早弯腰趴下大汗淋漓了。

该不会是腰间盘突出吧?我口气严肃地问他。

这个有可能。你最好去做一下检查。霖一脸认真地说。

大二开始我的脊椎就时常出毛病,想来也是因为常坐不起的缘故。我叹了口气,一口气喝完了一杯伏特加。

恩。呃,也有可能是那次意外的缘故。霖说。

咦?哪次意外?

车祸那次。


而我居然对这次车祸半毛钱印象都没有!如果不是霖偶尔提起,而我又偶尔记起自己曾躺在医院病床的话。

我低头看着自己胸前那条大大的肉疤,霖说那就是车祸手术的产物,而我时常发作的腰背部疼痛和对五年前与那个阴郁女人的印象则是手术的后遗症。

听说过选择性失忆吗?霖说。

有听过。

你可能就是得了这个病。

不可能。我笑着摇头,斩钉截铁的语气。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太了解你了。霖的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


过于了解一个人也是一种痛苦。我相信如那个女人所言的话,我必定是一个伤过她的心的人。

怪不得我对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说。

五年前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按理我也因该是知道的。但是对这个女人我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霖说。

知道她的名字吗?我问。

没打听过。来这里的客人我大抵都记得,唯独这个女人,我从没见她和周围的人谈话,除了你之外。霖一副“总结出了某种规律般”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把玩着手里的空酒杯,一言不发地看着酒吧的一面墙。灰黑色的墙面上挂着梵高那副名叫《夜空》的名画。弥漫在酒杯各种酒香味里的轻音乐,是久让石的《天空之城》。

7月19日晚上21点37分,那个陌生女人最后一次雨夜之后未曾出现的第三天,我独自一人坐在海豚泳后酒吧的吧台角落,并试着追忆的过去,看能否找到那个追本溯源的交集。

*

五年前我读大学二年级。天气跟现在一样热,天空跟现在一样蓝。那是间平时商业氛围浓厚每到暑假必定会闹得跟建筑工地一样粗俗不堪的综合大学——其实那时候是大学城发展的初始阶段几乎没哪一间不是有辱斯文甚嚣尘上。整得跟一破工地差不多,即吵又闹还乱,让人无地自容之余平白无故多了几份身为“城里人”的尴尬自嘲。

五年之后那里没多大变化。我们那间大学的树是高了一小截但依旧不减当年“晴空万里但见青葱小树”之勇。地铁城南那块的“大学时光”楼盘已然建成并高调宣布业已告罄——这是我们驱车赶回大学城的路上在高架桥边上的广告牌看到的消息。

我记得大二那年我们生科院足球队输了个2比12,有没有?我边把玩着手里新出的iPhone 9——与前几种机型相比它有了一个明显的不同,超薄触屏手机覆盖了整个机身也就是说整个机子的表面都成了屏幕,就像扶梯一样前后滑动。

错了。是大一,输给了机电学院。霖说。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人文学院的吗?

听你说的。

我有说过吗?什么时候?我收起了没看完的《无聊的蚊子在飞》,这是我前几天在小说网上无意间看到的一部小说,作者虽不出名但是丝毫不影响小说的可读性。

算了,不记得就算了。霖转过头去专心开车。

也好,反正我是不记得。我一闪而过这一念头但没有说出口,于是继续低头一本正经地看《无聊的蚊子在飞》。


每年一到8月14日我和霖都会回一趟大学城,毕业之后。前年霖买了这部敞篷的奥迪之后我们就不用再忍受拥挤的地铁或者漫长等待的公车的虐待了。

之所以8月14日回大学城并不是因为我们如何地怀旧或者怎样地无聊,事出有因。

如果被人知道原因,你说我们会不会被耻笑?我随口一问,奥迪车驶下了高速来到了收费口。

这有什么好笑的?霖板着脸反问,那脸写着一本正经四个字。

倘若不知情我也觉得好笑。我说,《无聊的蚊子在飞》的故事主线我已初见端倪。

两千字的篇幅之后车子停在了大学城省中医医院。我拿着一束白百合花下了车。

我的花呢?霖下了车下意识地扶了一下自己鼻梁上的黑色眼镜框。

哦,差点忘了。我重新打开车门在椅子上拿出了那束黄得有点过头的芍药。


我们头也不回地朝医院对面马路走去,沿着青石小路走进了靠近中心湖的那一座郁郁葱葱的长满勒杜鹃和冬青树的山坡。

青草淹没丛中,两个高不足10厘米的圆锥形小墓前各自立着一块灰色的砖头。砖头上都有字迹,一块赫然写着“恬不知齿”,另一块刻着歪歪斜斜的“厚颜无齿”。

我把那朵娇羞无比的白百合花恭恭敬敬地放在厚颜无齿前。霖把芍药献给了恬不知齿。

拿自己喜爱的话祭奠自己被人打落的智齿,你不觉得好笑吗?我再一次问霖。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想法的?我是说觉得好笑这种想法。霖说。我们站在草丛中看着自己四年前被省中医那名李姓医师拔下的侧生智齿。

从我们埋下它的时候开始。我如实回答。

你也觉得这纯粹是好笑的无聊之举吗?霖说。他的语气让我想起了吉本芭娜娜《哀愁的预感》里的雪野。

因为知情,所以并不觉得好笑,但觉得好玩。我说。

但愿如此。霖说。

有点好玩是因为想到了“葬花吟”。我自己先笑了。

我也是。霖也笑了。


天空里散落着的浮云被染成了铁灰色。夜色渐起之中车子尾随着前面无声无息的灯流向广州市中心蠕动。车到科韵路的时候那本小说我已看完,睡意袭来于是闭目养神。小说读到后面故事的整体框架依然浮出水面,原来作者是借着一只正在搜寻吸血对象的蚊子的自白来表达一种纯意识流类的东西,都是作者一些平时一闪而过但都不忍舍弃的念头,有意淫的也有讽刺社会的。这部勉强凑够7万字的电子书的最后一句话证实了我的想法——其实蚊子就是文字,叮久了才会有感觉。

又是一部形同虚设的小说。我叹了口气百无聊赖地看了几眼车窗外。想睡又睡不着的时候,一个人名像根细针一样不偏不倚刺进了我浑噩的大脑神经中枢。这个名字是忽然闪现的,“忽然”而至产生的惊愕使我猛然睁开了眼。

这个人名一下子就让我想起了那个女人。这绝不是错愕。

*

再次见到她已是将近一个月之后。

当时我正和霖跟旁边的酒友聊着低俗但绝称不上淫荡的成人笑话。那哥们四十岁模样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穿着一看就知道是白领的西装,别看长得文绉绉但酒势毫不含糊,一来尚未坐定就扔给霖一句吓人的话“哥们失业了,来杯二锅头”。霖微笑着很有礼貌地说没有。

他睁着一双无神的眼睛看着面前的调酒师说,来杯XO。

我小小地抿了一口马爹利,看着两位一问一答。这下明白了——这家伙第一次来酒吧。来酒吧要度数如此之高的酒的人无非两种,要么失恋失业,要么新人菜鸟。看来这哥们中彩票了,失业的酒吧菜鸟。

我替这家伙难受,于是建议他来一杯香槟。霖在吧台里一脸的苦笑——香槟可是用来庆祝的。

这哥们居然同意了!

于是我们就乘着酒兴聊开了。不知为何,我跟看得顺眼的陌生人反而聊得很开。可能是彼此了解对方很少所以没有顾虑的缘故吧,说不准。

话题之所以会涉及到那个陌生女人是因为我们聊到了那哥们顶头上司的香水。

毫无疑问,她必定是雅兰诗黛控。那哥们喝得满脸通红的时候语气不无鄙视地说。他已经前后去了不下四次厕所。第五次去完厕所出来后直接就趴在了吧台上。霖连叫了他几声都没有回应。于是酒吧内一帮人扶着他去里面的房间——这是霖开的这家“海豚泳后”酒吧与众不同之处,不过一般发酒疯的就直接给轰出去。


我和霖回到了吧台,他继续调酒我继续喝酒。

那个女人也是雅兰诗黛香水。我说。

还真巧。霖低头熟练地调着酒。

多久不见她了。我百无聊赖。

是差不多个把月了。霖舞弄着纤细白嫩的手腕,冰块撞击酒杯的悦耳声令人酒意酣畅。

还真不习惯。我说。

不习惯?不习惯什么?霖问。

不习惯雅兰诗黛香水味缺失的酒吧。我笑了笑。

关于那个女人以及那两封来信,有没有什么收获?霖问。

也许还是一无所获。我说。酒吧的放乐师不知何时将莫扎特的名曲合集换成了久让石的轻音乐CD,又是《天空之城》。莫非DJ也是宫崎骏的fans?


那个女人的再次出现就跟她第一次出现一样。

来杯威士忌,加点伏特加,最好是双份冰块。她一屁股坐在了我旁边的高脚椅上。雅兰诗黛的香味瞬间肆意弥漫。

与第一次的反应不同,霖默默微笑着用大的高脚杯调起了酒。

说真的,当时我确是跟第一次一样又暗吃了一惊。转头望着她——果然,真是她。

她留起了一头乌黑飘逸的及耳短发,可以看见了两耳戴着耳环。

女人可以通过整形改变外表外貌来欺骗人的眼睛,但香水不会骗人,所以你只需知道女人喜爱的香水就能认出她。这句话在《无聊的蚊子在飞》中可以找到。

我以为你戒酒了。我笑着说。

戒饭有可能,不可能戒酒。说完转过头看着自己的手。她在等自己的酒,于是把双手放在吧台上互相玩弄。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她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银灰色的戒指——以前从没留意到。

那就是说转移阵地咯?我说。

你跟我很熟吗?为什么我要告诉你这些?她转头看着我,冷冷的眼神混合了冷冷的语气!

我当时就无语了——这变化也太快了。她转过头喝自己的酒,霖没有说话的余地,气氛很是尴尬。

再来一杯。她将空酒杯替给了霖。


她一言不发地只顾喝酒,或者不如说是“给自己的嘴巴灌酒”。我也是独自一个人喝着自己的闷酒。

据说你在报社上班?她终于说话。

是的。

有没有写过小说?

是有写过,不过都是大学时写得多点。

有出版了吗?

还没有。

为什么?

没投稿过。

为什么不投?写得不好?还是没信心?

都不是,是没写完。

你又说你写过。

但都是还没写完的,写不下去了。

遇到瓶颈了?

好像是吧。

可惜,真是可惜了。

还好吧。

喝酒!


于是我们仿佛冰释前嫌般喝起了装有双份冰块的伏特加和威士忌冰镇组合。

你记得我了吗?她突然问我。

好像记得了。我说。

那我问你,知道我是谁吗?她望着我,微笑着的脸上满是红晕。

西瓜女。我将昨天在奥迪车上忽然闪现的名字脱口而出。

我困了。我话音刚落就听她轻声说了这一句,然后就见她意兴阑珊地将穿着白色T恤的上身弯向了及胸高的吧台,居然伏在吧台上睡了过去!

*

那晚酒过三巡,竟不知已是深夜。

睡意随着酒意袭来,我夸张地打了一个金刚咆哮般的哈欠,于是通体舒畅泪眼朦胧。酒吧里人单影只稀稀拉拉没了几个顾客。那个剪了短发穿着白色T恤卡其色牛仔短裙的陌生女人还伏在吧台上睡觉。

我和霖曾多次试图叫醒她,均以失败告终。我们都不明白,这个酒量惊人的陌生女人为何今夜如此不堪一击?

凌晨接近一点半的时候酒吧已经做好打烊的准备了。我和陌生女人成了最后仅有的酒客——她已经睡了足有两个钟!而里边房间里睡着的失业男人已在半小时前恢复了常态,冲我们说了一声“唔该噻”后无精打采地走了出去。

我付了酒钱,当然是连那个女人的一起给付了。

怎么办?叫又叫不醒。霖边收拾自己的吧台边说——这家伙依然精神抖擞。

查一下她的手机,看有没有可托付的人。我说。

这不太好吧。顾客的东西我们是不能随便碰的。霖不无担心地说。

那就我来吧。我很爽快地说。

陌生女人伏案正睡得悄无声息,偶尔只是几声常见的轻微的咳嗽。淡雅中透着一股清甜的雅兰诗黛香水依然芳香四溢。

为了表示自己毫无刻意非礼的意思,我悄悄伸出手去拿她放在吧台靠近头边的肩包,刚抽动的时候猛地被她伸出的右手狠狠地抓了个正着!

别动我的包包!她抬起头来用惺忪的睡眼看着我,冷不丁防打了一个嗝——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说完又继续伏案。

我和霖都被吓了一跳。——女人的警戒心无刻不在。

她的右手一直抓着我的手。我可以感觉到她在用力——指甲已经陷进了我的皮肤表层,疼得我冷汗直冒。最后经过一番无声的挣扎终于摆脱了出来,但五枚指甲印已然扣进了我手腕皮肤的肉里。——她右手无名指的戒指,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样也不是办法。我说。

干脆让她在这里睡一晚吧。我使劲搓揉着被她抓伤的手。

不行。怎么可能让一个陌生女人随便就在酒吧过夜。霖语气坚决地说。

那直接抬上的士爱哪去哪得了。我说。

这话你都说得出来。霖说。——让一个深夜喝醉酒的女人在城市里飘荡等于把她卖给了妓院。

要不送你家吧。反正你家很大不怕找不到地方睡。我说。

你想我妈骂死我吗?我还不想死呢。霖又好气又好笑。

那你说怎么办?我不无生气地说。

远是远了点,但是我开车的话最多也就十来分钟……

你想让她去我那里?我打断霖的话。

聪明。

你想让我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回家过夜?

哪里算陌生了。她跟你这么熟,你又说与她似曾相见,还知道她叫“西瓜女”,这哪里还叫陌生。霖说。

一个陌生女人——酒醉后的归宿给霖和我带来了一个始料未及的困惑。要知道大学毕业三年以来,我从未带女人回家过夜——哪怕是女生。何况是一个似乎已经结了婚的陌生女人。

坚决不行!我断然拒绝。

你自己看着办吧。霖说。

我余怒未消地看着他,一口气喝干了杯里的酒。


但正是霖的这句话和他说话时“想要放弃的”语气令我起了恻隐之心。于是再看看那个似曾相识的女人的醉态,我只能默默地接受了这一事实——今晚必定是避不开这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女人了。

我承认,确实是那句话打动了我,但与其说是霖说服了我倒不如说是我说服了自己。

关了酒吧之后,我们手忙脚乱地把这个我自以为是“西瓜女”的女人塞进了车里。琢磨着这个比我高两三公分的女人起码也得有100斤。

我想不明白,这与我们何干?我问霖,已是筋疲力尽——奥迪车发动之后向着海珠区的方向奔去。

深更半夜一个喝醉酒的女人睡倒在了我的酒吧里,你说与我何干?霖边开车边说,语气带着奚落。

好吧。这与我何干?我问。那个女人靠着我的肩膀睡得很熟,而我自己也是昏昏沉沉的。幸好今天不用去报社,否则必定头大。

兄弟,你可是唯一的目击者。难不成去宾馆开房!?霖说。

对哦。

对你个头!

非亲非故的,看你如此坚决非要送去我家,是不是令有所图?我冷冷地看着霖。

你就别废话了。不累吗?!

于是我不再说话,一言不发任由车子把我和那个女人一起送回住所。

要不是霖,我绝不会下如此荒谬的决定。在我看来,这个决定的荒谬程度不亚于数年前预测2012是世界末日。话虽如此,但已经改变不了 什么。唯有祈祷今夜无事。我在车上胡思乱想,渐渐地要睡了过去。


霖把车直接开到了B23单元楼下。这才注意到又开始下雨了。广州就这样,连下雨都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扶着那个女人下车,可她压根就站不直!一个劲地东倒西歪。

你一个得了吧?上去吧,我先回去了。霖说。

怎么说也得帮我把她弄上去先吧?我搀扶着醉酒的女人。

电梯就在门口。不说了,雨越下越大了。霖二话不多说上车就开走了。

雨真是下大了。我一看不对劲赶忙背起那个女人进了楼。


谁又能料到电梯居然坏了!黄色的警示牌挡着电梯口,明目张胆地写着“电梯已坏,请走楼梯”!我顿时傻了眼,只觉头皮发麻双脚愈发沉重。硬着头皮也得上了。于是我几乎是以爬得姿态沿着墙壁往上,背着一个醉酒的陌生女人上到28楼绝对伤不起,关键是自己还晕头转向的!

那个刚在6月份毕业的大学生建军节那天找到了一份月薪还看得过去的工作,但得去珠海。理所当然的,这个也是毕业于广州大学的师弟没过多久就冲冲地搬走了。与他相处3个月有余,这是毕业3年来与我相处得最融洽的一位房客——而那件开档的西装他居然送给了我,尽管除了那次见面之外我从未穿过。他走之后我一个人承担了每个月1080大洋的房租,靠着报社的薪水和某些体育报纸评论版块以及旅游杂志给的稿费,这笔费用于我而言并无压力。


就在我艰难地把房门打开走进去并且要关上的时候,女人突然在我背后呕吐了一声!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大堆食物腐烂的残骸混着胃液、酒精就从我的耳边贴着发梢呼啸而过!一股恶心的臭味瞬间就从地板上和背后扑鼻而来,我近乎崩溃差点失手把那个女人给摔下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快步径直走进自己的房间把她丢在了床上——幸好没有吐在身上。我帮她把高跟鞋给脱掉——瞎了狗眼了,原来是高跟鞋,怪不得看着比我高。

当我把门口地板上的残渣余液清理干净顺便又在卫生间换洗了一番之后,已是凌晨两点半。今晚只能睡沙发了,我想。

我扒拉着湿漉漉的头发拿了一罐啤酒,便喝边走向自己的房间。我担心那个女人会不会又吐了。打开半掩着的房门之后的瞬间,令我瞪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陌生女人闭眼坐在床上,入浴般脱掉了自己的T恤上衣扔在一边,然后很快躺下又睡了过去!

我脑门一热吓得把满满一口啤酒喷了出来,差点没被呛到,惊魂未定地关门退出。虽是无意,但粉红色的3/4罩杯系脖肩带文胸已然尽收眼底。

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坐定,打开电视看到正在播放欧冠资格赛附加赛,曼联迎战凯尔特人。毕业三年出来工作之后我很少有机会看球,特别是国足去年巴西世界杯再一次充当看客之后我对足球愈发了无兴趣意兴阑珊,可谁又曾想到风光无限大杀四方的红魔居然沦落到了去打欧冠资格赛的地步。

比赛乏善可陈,弄得解说员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沉默。鲁尼那脚带着点不可理喻的味道的远射打破了僵局,于是压抑了很久的解说员突然发情似地怒吼起来——“球——进啦!进了!进了!进了!进了!”。我赶忙把声音调低,这时候听到了房间里女人的声音,“水,给我水”。

犹豫了足有十秒钟,我起身从冰箱里取出纯净水倒了一杯出来。虽是如此,但我心里却是叫苦不迭。——想不到这女人竟会如此随便,随便就喝醉、随便就脱衣睡觉。

我刚小心翼翼地扶她起身半躺着坐起,冷不防让她一脚踢飞被子,牛仔短裤不知何时竟已脱去!我勉强让她喝完了满满一杯水。她满嘴的酒精味把我呛得气喘吁吁。霖这家伙把人“灌醉”然后送来我这,真是害人不浅。

窗外大雨如注,顺着若隐若现的玻璃窗滑落。深更半夜,气温降得厉害。我捡起地上的牛仔短裤,帮她盖好棉被之后走去拉上窗帘,然后关掉了床头的灯。

走回冷冷清清的客厅,只感觉周身冰冷浑身发颤,竟不自觉就瘫倒在了沙发上。迷迷糊糊之中,只看到电视机上人影在晃动,最后只能看到绿色的画面在闪动。

我敢说那必定是入夏之后广州最漫长的一个雨夜。

*

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躺在客厅地板上的,电视机不知何时已经关掉。于是坐直转头张望,看到了自己的房门是开着的。

我起身走进房间,那个女人已经不在床上。窗帘拉开,阳光很是刺眼,透着玻璃明晃晃的如悬在半空一般。

经过一夜的折腾之后我深感睡眠的重要性,一把扑到了软绵绵的床上。正闭目养神之际,忽然又被一阵铃声给搅醒了。——是从客厅传来的,那应该是我的手机铃声。

电话是霖打来的。

怎么样?霖问。

什么?我自己还是昏昏沉沉的。

那个女人怎么样了?

走了。应该是走了吧。我下意识地四周张望了一下,除了昔日熟悉的家具摆设,一无所有。

我和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之后就想挂电话了。

你们昨晚……没事吧。霖故作神秘地问。

她睡房间我睡客厅,喝得醉醺醺的,能有什么事,挂了。我说。于是真的就挂了。


我是在简单的弄好一盘意大利面之后走到阳台想拿拖把的时候才感觉到与往日不同的异样的。阳台衣架上晒着那个女人白色的T恤和卡其色的牛仔短裙,还在滴着水。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走回厨房的时候才发现桌子上有一张字条。笔迹无疑,是那个女人留下的。字条上写着:

你好,穿了你的人字拖、一件球衣和一条七分裤。不介意的话,在你书架上拿了一本小说,纯粹为了打发无聊。至于为什么是穿着内衣睡觉的,中秋节放假结束之后给我个解释。还有,我不是西瓜女。

依旧没有署名。


看完字条,我摇头一阵冷笑——这个女人,也真够随便的。

我把字条揉成一团,丢进了纸篓。然后将热开的酱料倒在意大利面上,埋头开始吃午餐。

一盘意大利面的好坏取决于酱料,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但是一个陌生女人的好坏,是否应该取决于其行为是否过于随便,也就是说一个女人,你似乎完全是陌生的,如果单凭你觉得这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就把她打上坏女人的标签,是否合理呢?就算是妓女,都有好坏之分,更何况人家只是“随便”。但随便跟陌生人回家、随便跟陌生人搭讪、随便喝醉酒、随便就只穿着内衣内裤睡觉、随便就否认自己叫西瓜女也不多做解释,这么随随便便的一个女人,还不是坏女人?

吃完意大利面我又喝了一杯橙汁。之后起身,走去纸篓把那张字条捡了出来。

我把书架看了一遍,然后终于知道了被她拿走的那本书的名字——《燃烧的男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在2011年8月22日买的一本书,也就是在四年前广州琶洲的南国书香节上。

我的藏书也有不少,为何她偏偏就选了这一本我比较喜爱的。无意还是刻意?或许只是偶然,诚如她所言“纯粹为了打发无聊”。

我不愿多想这些毫无根据亦毫无理由的事情,想也是多想空耗脑力费劲伤神。那张字条我打算和那两封来信放在一起,于是拉开书架下的抽屉,一枚银灰色的戒指赫然映入眼眠!

我一阵纳闷,这戒指几时放在这里的。这一看不要紧,仔细看来我不禁哑然失色,竟发现这枚戒指与那个陌生女人戴在无名指的戒指一模一样!无论是款式还是形状,如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这女人怎么把戒指落这里了”。

正在理不清头绪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

这是一个陌生电话。我犹豫几秒之后,就接了。


还以为你没醒呢。果然,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我劈头盖脸就一句。

看样子你是醒过来了。电话那头的语气出奇地平静。

是啊,这下是醒了。我故作镇定。

没什么事我就先挂了。她倒真是轻描淡写!

你等等!你怎么会有我电话?

你忘了,我可是先起床的。

你把我、把我家当什么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确实有点生气了。

总之,你先管好你自己吧。那个女人依然一副事不关己的口气。

就算五年前我做过什么,你……也总该让我知道你叫什么吧?我说。

不无意外的话,还是希望你自己想起来为好。还有什么想问的吗?我很忙。她说。

呃,你是不是不见了戒指?我问她。

戒指?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从未带过戒指。对我而言依然还是“陌生女人”的这个随便的女人很冷静地说。

我再无一言,任由对方挂线。


昨晚明明还戴着戒指的女人,居然矢口否认自己戴过戒指。这在我看来绝对是无法想象的。

我当即拨通了霖的号码。问他昨晚有无看到那个女人右手无名指戴着戒指,霖说“好像是有戴,但是没太注意,说不定是胶带或者创可贴之类的也不定”。这个回答让我挠头抓腮方寸大乱。

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枚银灰戒指发呆。住所很安静,阳光透过落地窗铺满了楠木地板。手里的这枚戒指是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好像真的在哪里见过,但又想不起确切的时间和地点。愈看愈觉得这枚戒指有蹊跷,而那两封陌生女人的来信也变得古怪,到最后竟连那个女人也愈发觉得可疑了。

虽不信鬼神,但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以为自己撞鬼了,就在昨晚的雨夜。无法想象,也无法解释。这在以往,我连想都不敢想。

*

陌生女人又玩失踪了。

连着几天都不再出现,似乎刻意给人营造一种人间蒸发的真相——说真的,我甚至有过打电话报警的冲动!

至始至终,你能想到什么,由那两封信。霖说——他还不知道那个女人在我家留了一张字条。

隐约只记得是同一个人的笔迹,还都没有署名,哦还有,信纸也是一样!我说。

仅凭这一点,就认定写信的人是她,会不会显得很奇怪。霖问。

刚开始我也这么认为,在酒吧她勃然大怒的原因或许就是在此。我说。

有没有想过是是别人的恶作剧,或许你们的对话刚好被某人听到,觉得有意思就故意作弄你们。霖大胆猜测。

谁会这么无聊。不过后来我倒是坚定了这个女人必定就是那个陌生女人的想法。我说——嘴角不轻易地泛起了一丝微笑。

哦?霖停下手中的活,显得很好奇地样子。

也是因为一次偶然的邂逅。我故弄玄虚。

哪一次?霖愈发好奇。

就是那次,她喝醉住我家。我说。

何以见得?

她又给我留了一张字条,和两封来信相比较,字迹是如出一辙,她骗不了我。我为自己敏锐的观察力而发自肺腑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说了什么?

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点燃了手中的打火机——我几乎从不抽烟,这个打火机却不知何时就跟了我,必定是早已五年前的那次车祸。

真的什么都没说?

倒是说了一点,说西瓜女不是她。我又是一声冷笑,只是不知道是笑自己呢还是在笑那个随便的陌生女人。

你骗我。那天明明还问了我一个问题。霖冷冷地看着我说。

哦,你想说戒指是吧。我幡然醒悟。

怎么样?

我从不记得自己的抽屉有放过这样一枚戒指,奇怪的是,那个女人也说不是她的。我脑中一下子又闪过了那天早上醒过来发现戒指时愕然的画面。

这个女人有戴过戒指吗?霖问。

干脆直接说我瞎了狗眼得了!我清楚记得就在酒吧这个位置看过她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跟那一枚一模一样。我发誓!

发誓也没用,人家都否认了。霖说。

最让我不安的,她居然还很冷漠地说“我从未戴过戒指”!我越发肯定那枚戒指绝对是本次“陌生来信事件”的突破口。

等等,让我来理清一下思路,没有署名的字迹一样的来信、似曾相识的西瓜女、五年前、车祸、无名指上的戒指……信、西瓜、车祸、戒指、五年前……霖反复念叨着。

我在一旁看着他呆若木鸡的样子,愈发觉得不安——似乎生怕他真的想起了什么,却又像是担心他想不起什么。总之很矛盾就对了。


徐雅萌!也不知过了多久霖突然冒出了这三个字,吓得我被冰冷地马爹利结结实实地呛了一口。

徐雅萌?我抹干嘴边的酒滴。

没错就是她,大二那年文学社的社花。霖笑着说。

你是说那个陌生女人叫徐雅萌?我内心一阵狂喜。

不是,我是说那个女人。霖说着,示意我看向身后。

我转头一看,眼前顿时一亮——一个一米六八左右身高长发飘飘的女生迎面走来,上身白色短袖衬衫套着粉红小围巾下身蓝灰色牛仔短裤脚踩一双咖啡色高筒靴,肩上还挎着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

嗨,老徐!霖洋溢着一脸的幸福。

嗨,余心一、段迈霖!妙龄女子微笑着冲我们招手。

段迈霖是霖的大名,我叫余心一。

*

那次意外,仍未清醒吗?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香奈儿气味的女人说——不知为何,从她那似乎透着一丝忧愁的女声中我竟又感觉到了那时有时无的忧郁。

这小子,谁知道呢。霖微笑着将混有柠檬汁的威士忌移到了她面前。

理所当然的,我对这个自称是“老同学”的女人毫无印象,至于其大二文学社社花这一来头亦无从知晓。可又不知为何,在这个陌生女人身上我同样捕捉到了那一种似曾相识无可言喻的亲切感,以至于看到她的第一眼便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只是不清楚,这完全处于男性生理本能还是因为毕业三年第一次听到有女人用如此温柔的声音喊我的全名。

来,霖少!抱一抱。徐雅萌隔着吧台和霖来了一个十足暧昧的拥抱,两人皆是笑容满面全无尴尬之色。

霖少,可想死我了!老徐似乎大发感慨。

霖笑得合不拢嘴。

两人的关系竟好到如此程度,这着实令我吃惊不小。

你要不要也来一个?老徐似乎意犹未尽。霖也冲着我笑。

我回了她一个善意的微笑——与那个陌生女人不一样,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老徐微微一笑,拿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橙黄色的威士忌。我突然注意她拿酒杯的方式非常地特别,就跟拿着毛笔一样。

你是霖的前女友?我脱口而出。

为何这么说?霖望着我,一脸的不悦。

老徐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看出来的。我摇晃着酒杯,倾听冰块悦耳的撞击声。

这都能看得出来?真是一点没变啊,这家伙!老徐笑着说。

只是将大二的事情完全地、彻底地抹杀掉,罢了!被人家12比2横扫的丑闻倒还记得一清二楚。霖逮着机会又是对我一通冷嘲热讽。

完全想不到那次意外竟然如此严重。老徐一声长叹。

确实如此。霖接着话。

怎么都没听你提及,从那之后。老徐问。

你当时人已在香港,只是觉得再无提及的必要,没意思。霖回答——虽然他的手从未停过,但从他脸上瞬间飘过的那一丝阴霾我仍能感受到了某种异乎寻常的东西。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发现自己被无视之后,我又问老徐。

你问他。老徐笑着说,脸上露出了好看的酒窝。

霖面露微笑,不发一言。

就算两人不是恋人也必定是恋情,暗恋之类的单恋,或者是彼此之间单恋式的暗恋,都未可知。这么想来,我为自己出类拔萃的推断能力发自肺腑地笑了出来。

你看你看,又是这种坏笑!老徐惊呼。

这家伙,总是这样!邪恶的幻想家。霖瞪了我一眼。

如此说来,我当真在大二进过文学社,而且还认识了你?我又问她。

要不然你以为呢?你一生科院的凭什么认识我们人文学院的?她给了我一个霸气十足的反问句。

从接下来我们三人的对话中——确切说来是她和霖的对话——得知了关于她的更多信息。老徐与我们同届,大二下学期作为交换生去了香港中文大学,之后留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学业,之后考上了港大的研究生,主修商务英语。今年6月毕业,目前在广州一家私立学校兼职英文老师——用她的原话来说就是“本职工作尚未有着落,其他概为不务正业的兼差”。

知道你在此有间酒吧,老早就想来蹭酒喝了,但最近刚履新忙得脱不开身。老徐说。

可以理解。霖言简意赅。

只是没想到你一毕业就出来创业。老徐说。

很突然吗?霖不置可否。

那是相当突然。我随口插了一句。——两人果然是没理我。

是很突然,况且还是毫不沾边的毫无瓜葛的酒吧。老徐笑着说。看得出来,这笑容很牵强。

中文系毕业的男生向来就是天马行空,神马都可以看是浮云。霖也露出了同样的笑容。

我记得你说过毕业后就考研。

哦,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人是会变的,何况人的想法。霖低头做事,目不斜视。

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要考研?考哪里?我很好奇地问霖。

港大。霖出奇地平静。


一直以来都觉得霖不当老师是明智之举。我认为不是教师不适合霖,是霖不适合教师这门职业。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就如男女分手的时候首先提出分手的一方总会说的一句话:总之不是你不好,其实是我不好。


关于那次车祸,说说看当时的情况。我试图用这个很久以来欲言又止的话题打破我们三人之间许久的沉默。

你当真一点印象都没有吗?老徐首先开口。

只记得醒来一眼便看到了医院白色的天花板和在一旁睡觉的姐姐,至于自己如何受伤进了医院则是全然不知。我一口气说完。

我看到你的时候,听霖说你已经昏迷了一周的时间。据说车祸是发生在环城高速进入大学城的收费站。

死人了吗?我问。

没有。伤得最重的就是你。听说是追尾,而你又喜欢坐后面,所幸当时已经进入缓冲区带。霖接过话。

为什么现在才问?老徐用充满疑惑的眼神看着我。

我一直想问霖。但感觉心里很不自在,好像耳边总有熟悉的声音在回响,阻止我开口。

原来这就是你选择性失忆的动机。霖不知好歹地来了这么一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

这就是你的顾虑?老徐问我。

谈不上是顾虑,但总是梦到同样的东西同样的事情,比如听到金属落地的声音,海浪的声音,也会看到阳光洒在草坪上。最奇怪的是,几乎每个梦都是以听到一个女孩哭泣的声音还伴着飞机的轰鸣声来结束的,每次醒来胸口都会隐隐作痛。感觉一旦知晓事情的全部,必定会有人受伤。我一口气说出了深藏已久的想法。

谁会受伤?老徐和霖异口同声地问道。然后彼此相视,都是一脸的不解。

不知道,只是预感到这个人就在身边不远的地方,一直在默默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连睡觉都能感觉得到她的呼吸似的。我说。

霖一副半信半疑的表情。

你是说,一想到这场意外之前的事,心里总会因想起某个女孩会受伤而难受?老徐也是同样的表情。

就是这样。我的回答很干脆。

原来如此。老徐已是面色大变,不知是面无表情还是面色苍白,总之是不见了刚才的满面笑容和一脸孤疑。

原来怎样?何以如此?我问她。

原来这就是你失忆症的病因。老徐脸上抹过了一丝神秘得略显诡异的笑容,只是一闪而过但已入我眼。

你刚才笑了?我放下空酒杯。

哪里,只是习惯,跟你学的。老徐笑着解释,然后也仰头一口喝干了酒杯里的柠檬汁威士忌。

这才注意到原先的调酒师已不知去向。

霖呢?我问吧台里边的小刘。

刚接了一个电话,跟着就出去了。他回答。

开车走吗?我问。

是的。

谁的电话?老徐莫名其妙地问道。

好像是Amy。

Amy是谁?老徐又问。

他的妹妹。我说。

*

霖走之后我们一直喝到了凌晨一点多。

以前我也是喊你老徐吗?我问她。

是的,心一。老徐略显醉意。

为什么叫你老徐呢?你哪里老了?

你们说我长得像徐静蕾。老徐满面微红,不知是害羞呢还是因为醉意渐浓。

只有我和霖这么喊你的吗?

嗯,差不多。老徐笑着说。

与你一样,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也曾有过,对一个陌生女人。我承认自己也是略有了醉意。

哪个女人?什么女人?老徐像是第二天刚睡醒的女人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陌生男人。

就是这个女人。我将手机里的相片给她看——那是第二次见到那个陌生女人时,她刚去洗手间出来被我偷偷拍下的相片。

这么模糊,是在哪里拍的?老徐问。看口气和模样确已有六七分醉。

就是这里,隔得远了点但总算可以看得到正面。我笑着说。

没见过,看着怪怪的。她愣愣地看了一会儿之后突然甩手就把手机丢回给我。

确实是一个怪女人。我颇感失望。倘若一开始问就好了,醉成这样只怕想认都认不得了。

我先走了,明天下午还有课。老徐勉强站起身来,站得有点摇头晃脑。

你还好吧。我上去扶她,没想到自己也是头晕脑胀。

还好,只是有点晕晕的。她笑得很真,真是醉了。

我扶着她出了酒吧,在路边招呼了一辆停在对面马路的夜班出租车。

但见夜色朦胧,几朵暗淡的愁云似乎要融化进了那冷冷的黑幕之中了。

车子准备开走的时候,她突然摇下车窗玻璃,伸出头来问我“你的那本小说写完了没有”。

什么小说?我一愣。

就是那本《嗨!我可以喜欢你吗?》。她笑着说。

我不知道。我恍然大悟。

你不知道?老徐顿时变了脸色。

我不知道有没有写完。我如实回答。

回去翻翻看,也许可以让你想起一些东西。老徐语气温和地说——这哪里像是喝醉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她。

因为你曾说过会把自己的故事写进小说里。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目送出租车慢慢加速驶去,直至消失在路尽头远处的拐角。两旁的街灯在今晚格外地明亮,对面店铺装饰在门前的霓虹灯煞有其事地闪着五颜六色的光。夜店的招牌变换着不同的颜色,确实夺人眼球。起初我并不适应,直觉头晕目眩,满满地就习惯了。我想如果俯瞰,那么上下九定是像银河一般的流光溢彩。

毕业之后我也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慢慢去适应一样东西、适应一件事情,然后变成习惯。生活确实如此:习惯了适应就习惯了,适应了习惯就适应了。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适应,总感觉有这么一个“点”我一直围绕着它生活着、奔跑着,无论跑多远,都是绕着这个点在做圆周运动,就算偶尔偏离轨道也总会被向心力拉回。就像月光如何的阴暗惨淡,但每到农历十五总会明亮皎洁,一过了十五又是阴暗。与其说是轮回,这更像是一种重复。

因为重复所以单调。我总觉得自己不应该过的是这种乏味的生活。

秋风甚是恼人,冷得出奇。不知不觉,我竟倚靠在了酒吧门前骑楼的石柱边上,点燃了一只雪白的万宝路。

自从送走那个一身香奈儿香水味的女人之后,我就未停止回味今晚酒吧里的对话。

白色的烟圈在灯光的映射之下,如扭动的麻绳自下而上逐渐涣散开来。而关于那段记忆,我知之甚少,少得连燃尽一支烟的时间都不及。如此想来,竟羡慕起了那些有完整记忆的人。好事也好坏事也罢,至少知道发生过。发生过的却又不能成为记忆,感觉脑袋总是悬着的——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口被抽干了的深井,空荡荡黑漆漆的,连丢进一块石头、冲着里边大喊一声也听不到一声回响。

我眼睁睁地看着香烟燃尽,烟屑落尽,然后将烟蒂丢在地上用脚尖踩灭。刚要转身离去,忽然一阵风吹来,脑中一闪而过一道犀利的白光,我不由自主地愣住了。与此同时,下意识地弯下腰去伸手拾起了地上干瘪的烟蒂,随手弹进了门边的水沟。

那夜我第一次梦到了那个陌生女人。我以为这只是一个26岁男子的生理本能,确切说是“只是一个成年男人性欲的潜意识反应”。


*

遇到老徐的那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再没去过“海豚泳后”。

除了因为御用极品调酒师霖的不辞而别——那晚之后他陪着考上早稻田大学服装设计专业的Amy一同去了日本——这个稍显牵强的理由之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要出差这个比较正经的理由了。

那天报社分管旅游版块的主编突发奇想,让我去一趟云南西双版纳,写一篇有关香格里拉的“旅行记”,权当这旅游淡季的“旅游资讯”。这一去就是一周的时间。

我是去到昆明出了机场在转车去西双版纳的巴士上坐定之后才发现自己的那部iphone9不见了的。从机场到巴士站短短不足五百米,竟被偷了手机,谁又曾想到!防人之心不可无,霖无数次给我灌输这样的思想,每次都被我嗤之以鼻。现在我是笑不出来了。茫茫人海,料想也是要不回手机了。所幸,收拾行李的时候不小心将钱包放在了行李箱里而得以感叹“不幸中的万幸”。

来到西双版纳的第四天就是中秋节。那天除了给主编汇报工作情况、打一个电话给姐姐之外,我断绝了与广州的一切联系,而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的手机被偷了——其实就算手机还在,也不见得我还会主动联系谁。

我是那种“朋友只要一两个就够,其他都是熟人就行”的人。一旦投入工作,我就不想被打扰——这与抗干扰能力无关,或许性格使然。就像霖常说的“余心一就是一个一心一意只对‘认真’好的男人”,而我觉得作为一个执着的人未尝就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怕被打扰”。认真执着的人,总不至于害人。

一转眼功夫工作就结束了,从昆明乘机回到刚被暴风雨洗礼的广州时已是十月三日。当很多人正在享受着国庆长假带来的幸福时,我却拖着疲惫不堪的躯体回到了阴云不散的广州。

我从白云机场直接打车奔回寓所,在车上已陷入半梦半睡的状态。在车上听到电台说下午可能有雷阵雨,话音未落已是大雨倾盆,继而电闪雷鸣。这正是我所熟悉的广州——看似费解,其实简单。风向一转,说下就下,何必按部就班。自然朴实直率,这才是我所喜爱的广州。

出租车在小区门口被门卫拦住了。雷阵雨有所收敛,但仍算是瓢泼。

是报社的余先生吗?一把蓝黑相间大伞下的拦路者显然认出了经常半夜翻墙而过的我。

有什么事吗?我问他。

B单元楼那段路正在清理,恐怕你得在此下车了。

怎么回事?我彻底惊醒。

前几天台风把路边的大树给掀翻了几棵,车子是进出不得。他说。

雨声很大,我勉强听得到他说的话。不知他是否也是如此。

我暗自叫苦不迭。如此也只能下车,别无他法。于是在门卫大叔的帮忙之下,狼狈地将行李箱抬进了如蜗居般的门卫室。

和大叔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聊以打发无聊,就这样耗费了半个多钟头在这间狭小的平顶房。待雨势减小,我道谢正要离去。

啊,余先生!呆头呆脑却通情达理的大叔一声惊呼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一把拦住了我。

我差点给忘了!这有你的一个快递,前几天送来的,我见你不在就帮你签收了。大叔边说边径直走向房间角落,将一个大盒子拿起走过来作势替给了我。这个可以装得下17寸彩电的盒子如此轻易拿起,似乎很轻。

我双手接过,确实很轻——感觉里边更像是空空如也。

寄件人地址显示确实是来自香港,而更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寄件人一栏写的是“福原美佳”。我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收件人写的是我,连手机号码都是之前丢失的那部,可见此人必定认得我。

我抱着大盒子拉着行李箱冒着零星小雨回到了B23楼28层的2802住所。

女人——福原美佳即使不是日本名,应该也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吧——有我之前手机的号码,香港,我不认识……踏进电梯的时候我想到了那个陌生女人。

手起刀落,我很快就将盒子拆开,看到了里面的“空空如也”。心头一热,只因看到了那些再熟悉不过的东西——

白色的人字拖、蓝色的切尔西球衣、灰色的宽松七分裤,错落有致地摆放在盒子里。

衣服和裤子明显带有熨斗烫过的痕迹,一股熟悉而强烈的雅兰诗黛香水味肆意弥漫,仿佛还带着阳光的暖气和温柔。那本《燃烧的男孩》之下安静地躺着一个树灰色的牛皮纸档案袋。除此之外,就是一大堆用于缓冲的红色塑料气囊袋,盒子再无一物。

除了那个陌生的女人之外,我想不到还会有谁能寄回这些东西给我。即便知道她叫福原美佳,在我看来也只是“名叫福原美佳的陌生女人”。在我打开那个档案袋看到那本16开的笔记本之前我就是抱着如此的想法,甚至在看笔记里面前面部分的内容时我依然是这么认为。

我打开那本封面只写着“写给心”三个娟秀大字的笔记本时,感觉像是有一种力量把自己给拉进了另一个世界。那里边必定是写满了叫做记忆的东西,否则不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这些记忆猛烈地撞进了我的脑海,在这以前从未如此强烈地感到不安。感觉就像是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在自己的大脑里碾过,还能听到车轮和铁轨有节奏的撞击声,列车驶进了黑暗的隧道又驶了出来,赫然看到了明晃晃的光线溢满天空!

犹如枯井深处涌起了冷风,在井口伸头俯看已久的人被吹得头发凌乱、头皮发麻、涕泪零流。我拼命睁开眼,得以看清了静卧在蓝色封面中间的那三个隽永舒展的大字——

写给心。


二、写给心

*

那是2009年9月24日,蝴蝶飞过草坪却全然不知的季节。如我们的初见,你我浑然不知。

这是学校图书馆的校友书画摄影展。当时我们都盯着一幅叫《夜空》的摄影作品。

你知道《夜空》吗?耳边响起了男生充满磁性的声音。

我转头望去,一下子就愣住了——

从图书馆顶楼玻璃射下的阳光投射在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身上,惹人的是那一丝嘴角的微笑,仿佛一抹正要融化的乳白色的奶油,甜甜的、暖暖的、香香的。

梵高的《夜空》其实是一幅油画。男孩轻启双唇,笑容未曾散去,眼神如树梢之间流泻的秋日的光芒。

我惊讶得一言不发。

与摄影相比我更喜欢绘画。摄影过于真实,而过于真实就难免给人很假很做作的感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相比而言,绘画属于意识流派,想象在主观上得以延伸,确切说来是有发挥自己想象力的余地,因此生命力更加顽强。男孩热情洋溢地说。

似乎一切的文艺作品在他眼里却都可以焕发出了生命活力!

我惊讶得一塌糊涂,于是只能用沉默不语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和不安。


你知道茨威格吗?他问我。

不懂。我回答——这居然是我开口的第一句话!

普鲁斯特呢?他又问。

我摇摇头。虽是中文专业,但确实不知。

卡夫卡应该知道了吧?

《变形记》?我仍不敢确定。

对,就是他!男孩显得很兴奋,像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样。

可我们不是在看摄影作品吗?这个和作家有什么关系呢?于是已被他这种状态所感染的我好奇地问道。

文学也是文艺的一部分啊,不是说生活是创作的源泉吗?他傻傻地笑着说。

呃……我只是路过随便看看而已,其实我不懂摄影的,对绘画更是一窃不通。

不知所措的人竟如此冒昧地打断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对话,然后匆忙离去!


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女生,随便就和陌生人说话尤其是异性更是不可能。这是后来我对这次初见之所以落荒而逃的解释,其实更像是一种甜蜜的回味,对当时的我们来说。


作为交换生来广州大学城,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陌生男孩讲话。却不知情愫已如绿叶树般,在心底渐渐地生根发芽,肆意生长枝繁叶茂。

*

再次相见,已是邂逅。

那是一个大雨如注的晚修下课。我在文清楼架空层下看到了他熟悉又略显陌生的背影。

这个嘴角似乎总沾着乳白色奶油的男孩,正是你。

下晚修的人陆陆续续都走完了,只剩下倾盆大雨的声音和你,和我,和文清楼往昔的空旷寂寥。

我早已收起了那把蓝白相间的天堂鸟,站在昏暗的光线照不到的角落,傻傻地看着你。

我想和你一起等待雨停,就算是冷雨天,只是看着你的背影,我也觉得心是暖的。

当我看到你挽起裤脚作势准备冲进瓢泼的雨夜时,我慌了神,却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喊一声冲向了你——

站住!

在你还愣神的瞬间,我一把抓住你的手,硬生生把你给拉了回来。你大惑不解地看着我的表情和我惊慌失措的表情,那必定是一幅相当滑稽的画面。否则日后回想起来,为何你我皆是捧腹大笑?

你夹在右手腋下的纸张散落一地。于是当我们弯腰蹲下一同去捡起地上的纸张时,你我之间的第二次对话便开始了——

你真得想冲出去吗?

嗯。

就这样子冲出去?

嗯,是的。

可是雨下得很大。

这点倒是有想到。

那你还冲出去?

就是因为有想到,所以淋点雨也无妨,反正回去还要洗澡。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冲回去,还等了半个多种?

嗯?这你怎么知道?

没什么,我也是刚好下课。不介意的话,我有伞可以送你回去。

啊?

你别多心,我只是想帮忙,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呃,合适吗这样?

不过,你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吧。

说的也是。


我打开那把天堂鸟,你撑起了它,然后我们一同走进了雨夜。

我们的第三次对话开始于文清楼到大学城商业中心之间的那块停车草坪。当时我注意到你只比我高出三四公分,发型让我联想到了《大叔》里元斌扮演的那个杀手。

你用的香水是雅兰诗黛吗?

嗯?你怎么知道。

闻出来的。小的时候经常闻到香水味。

你家里开化妆品店吗?

没有。我姐姐和堂姐妹们都喜欢喷香水,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了。耳濡目染,略知一二。

没想到除了绘画和文学,你对女人的香水还蛮有研究的。

谈不上研究,只是环境所迫罢了。

环境?

我是一个孤儿。两岁开始就和姐姐寄人篱下。


对话结束于此。

某一种情结清晰地触动了我的心,我选择了默然。


走到偌大的商业中心广场时,不知为何你竟跑开了,只丢下一句——谢了!

丝毫不给我说出话的时间,你便消失在了通往菊苑宿舍楼的细雨霏霏的校道中。

我独自一人走在返回兰苑宿舍楼的校道上,心已经开始想着你了。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到会遇见一个同自己一样命运的人,还是一个让人感觉如此温暖的男孩。而就是这个嘴角总是沾着乳白奶油的男孩,让我初次体会到了心颤抖般的悸动。


*

依然是一个恰如其分的下雨天,见证了我们的第三次相遇。纯属偶然,恰是必然。

在图书馆二楼中文书库,可以清楚地听到窗外触物生情的雨声。雨声让周围变得如此安静。心静了,于是只能听到雨声。

正是因为雨声心静,我们彼此相对而坐竟毫不知情。

直到一只披着虎斑花纹的小猫的出现,而我们又同时拿出自己的手机,拍下了它坐在与桌子相隔一条过道的书架边上卖萌的样子——

咔嚓!——咔嚓!

我们彼此相望,时间仿佛在那一刻被凝固。我惊诧地注视着你惊诧的表情。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直到彼此面露微笑。

从桌面上移过来的你的那本淡蓝色纸张的本子上,留下了我们无声的对话——

你好!很高兴再见到你。

你好!我也是!

我叫余心一。生科院的。你呢?

我叫常佩妮。人文学院的。

刚才那只小猫是你的?

不是我的,我以为是你的,好可爱啊!

你也拍了它的照片吗?

对啊!你好像也是。

谁叫它那么可爱呢,呵呵。

确实是一只可爱的小猫。

你正在看什么书?

托福的复习资料,你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斯蒂芬茨威格的小说。

好看吗?

意识流派作品中的经典,超赞。

我比较喜欢看张小娴、张悦然和张爱玲的作品。

呵呵,都姓张。


迄今我仍保留着这张记录有我们第四次对话的笔记本,连同你送给我的十八岁的生日礼物,那张你拍摄下来的相片《图书馆二楼的小猫》。那只小猫现在也变成了老猫,又或许已经先我而离开了这个世界。

每当想你,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拿出相册翻出这张相片,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相片后面你的字——

写给妮:一生陪(佩)你,一心只对妮好。

                                     心一

                                                    2009年11月11日


 *

2010年的寒假终于还是到来。

我作为港中交换生的生活也走到了尽头。即将乘坐飞机飞回香港的那天,没有下雨,晴空万里。

与你相恋是我的初恋,却从未想过何时献出自己的初吻。可那天在白云机场你突然紧紧地把我抱住,给了我一个深深的、长长的吻。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哭成了泪人,却不敢出声。心难受得快要窒息了。

从未想过自己的初恋会以初吻的方式来结束,这样的方式,从没想过。

那年你大二,我大一,你21岁,我19岁。


*

我和老徐是一个班的,在港中。和她相识完全是偶然,而从谈到她在广州大学文学社开始,我们的谈话便突然出现了你。于是我们从相识到相熟最后相知,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她来我家找我的那天是愚人节,拿来了那本你的最新小说,《嗨!我可以喜欢你吗?》。——我想,或许她已经知道了我们的故事。

这本小说是心一特地要我交给你的,虽然未曾写完,但他还是嘱咐要先给你看,如果好的话就继续写下去。老徐说。

心一还好吗?

他很好。你为什么不自己打电话问他呢?

我默默地看着手上那本小说崭新的封面——嗨!我可以喜欢你吗?

这是2009年11月6日那天晚上你对我表白时说的话,我又如何会忘记?!


只有开始没有结局,会是这本小说的命运吗?料想既然如此,不如尽早放弃。

电视电影里面的异地恋、孤儿恋,不都是如此吗?何况癌症。


*

在港中图书馆门边看到你的时候,我已无法用言语和表情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和不安。我感觉自己的脸僵住了。

你一把抱住了我,死死地抱住。我紧紧搂着你的腰。泪水不由自主就下来了。连自己都不知为何自己会哭的那么伤心、那么绝望。


那本小说写的就是我们的故事。你说。

只写我们吗?

对,只有我们。

那应该不是什么好小说,整天就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玩来玩去,多没意思。我故意气你。

因为你喜欢吃西瓜,所以女主角就是西瓜女。怎么样,好不好听?

心一,谢谢你。这是第一次有一个男孩愿意为我写小说。谢谢你,让我以女主角的身份进入到你的小说里面。

*

恶性淋巴癌,进入晚期。

与你相见的那个四月下旬,我去医院例行检查的时候得知了自己病情的恶化。养父母和老徐以及从日本专程赶过来的双胞胎妹妹美佳,只有他们知道我得了这个病。

当主治医生告诉我“有什么想做但未做的事情,尽管去做吧”这句话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你——

我死了,你怎么办?

其实,从爱上你的那一刻开始,这个问题就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我。


我应该早点告诉你,我那悲惨却伴随着幸运眷顾的身世。


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我的亲生父母死在了废墟底下。在救护人员把妹妹和我从他们身体之下拉出来之前,我就已经见过了死神。死,对我而言并不可怕。

之后不久妹妹被一对日本华裔夫妇收养,而我则跟着一对中国养父母踏上了去当时还属于英国人的香港。2002年我被查出患有淋巴病,这是一种先天性免疫缺陷症。这种病使得我经常发烧,浑身发热,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吃西瓜的原因。

我知道自己的了这种病,但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是突然死无,还是慢慢死去。

我不惧怕死亡,但我害怕因我的死无而伤害到爱我的人。

但我又渴望得到爱。

我就是在这种“渴望爱却又不敢爱”的想法中成长的。


感谢上帝,让原本就应该死去的我又获得了十几年的生命。直到让我遇见了你。

我用两次死里逃生,来换得你的出现。


对我而言,世界上最不应该被浪费的就是时间,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有限的生命——因为我的生命是以秒来计时的。

因此我比谁都清楚自己已时日无多。死神再次光临,不怀好意地敲开了我的生命之门。我迫切地想要去完成那些自己想做却未曾做过的事情。


2010年的五一长假,我瞒着家人只身一人来到广州找你。

你骑车带我在大学城里重温当年相恋时的情景,在广州城寻找当年纯真甜蜜的初恋——在大学城外环兜风,在中心湖的树林里休憩,在夜晚的珠江边纳凉数星星,去金星农庄煮农家饭,去岭南印象园寻找古镇遗风,去爬大夫山游白云山逛上下九北京路,去科学中心看电影看猛犸象,去动物园华南植物园,去看了尚未竣工的亚运村,去越秀山看你喜欢的足球赛。

我跟你说我想去日本,去神户。养我的地方是中国,那里是生我的地方。

自从被养父母收养,我就再没有回过日本。我一直想着回去看看,看看我亲生父母的坟墓,看看神户的变化,尝尝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神户铁板牛肉和神户龙虾。一直未改“福原”父姓的妹妹也是我的牵挂。

毫不知情的你笑着拿“护照未办妥”来开玩笑,让我耐心等三个月,暑假就去。

既然暂不能去日本,我们就去了厦门鼓浪屿。而这竟是我的最后一次远游。


*

很难想象,在这之前我还一直梦想着去意大利的威尼斯、巴黎的塞纳河、伦敦的泰晤士河、马尔代夫的海湾、瑞士的阿尔卑斯山、美国的黄石国家公园,而这一切统统成了“梦想”。


你的出现,是我的梦想第一次变成了现实。

我把你当作知己,愿为此献出生命。如张爱玲小说《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危城之中相爱缠绵。那次远游,我将自己的处女之身给了你。夕阳染红了海边别墅蓝灰色的窗帘,见证了我们纯洁的爱情。

我也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你。但关于自己得癌症的事情,只字未提。这份痛苦,就请让我一人承受!


2010年5月9日,从厦门飞回香港后,我陪你去坐车回广州。你上车走后,我便在车站大口大口吐血,然后晕倒在了人群中。

那天晚上,在医院ICU病房昏迷不醒的我未曾想到你在开往广州的巴士上居然是坐在最后一排,而车子就快要通过收费站的时候却发生了严重追尾。

我曾要求老徐不要将我得病的事情告诉给你,可又有谁想得到她居然把你车祸的事情整整隐瞒了五年的时间!

在死期逼近的时候,我才得知断绝联系五年之久的这个男人其实早已将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五年,化疗的效果无法阻挡癌症恶化的程度,就算痛苦把我从梦中惊醒,我也一刻未曾忘记过你。而你居然可以如此彻底地把我丢在了记忆之外!老徐告诉我这个消息的那天,我一日无语,只想以泪洗面。

我想让你记住我记得我,是因为我真的很爱你。我又希望你能把我忘掉,因为我怕自己死后你会因我而难受。

*

老徐说你得了选择性失忆症。料想终有一天你会记起那段往事,我便不寒而栗。

一想到我已死去而你站在我的墓碑前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的画面,我就心如刀绞。

为了让你忘记我,我要让你记起我。我知道,生离总好过死别。


美佳毕业之后已在香港生活两年之久,加之其养父母言传身教,她的普通话已无日本口音。老徐了解你我的程度自不必说。她们接近你,都是计划之内的安排。


2011年6月16日那次来得毫无征兆的病情恶化,让再次死里逃生的我下定了决心——

赶在死神之前,和你彻底分手。


他已经给了我多次机会去了结,算是警告,而我能预感到这次极有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了。

*

美佳去你家的那一晚,我也在广州。

我是在凌晨五点多的时候,去到了你所住的公寓。

我见到你睡在地板上,我就躺在你身边看着你熟睡的样子。你就在我面前,咫尺之遥,我却不敢像以前一样伸手触摸。我怕你醒来,看到如今这般模样的我!


我留下了一枚属于你的戒指。那是在厦门我们在海边商店订制的戒指,住院之后不久就寄来了。我一直拿着,想着有一天去到天堂的时候再给你。

如今看来已无必要。


就算全世界不理解我,只要你能理解我,就够了。

知道你有霖可以倾述,有老徐可以分担,还有美佳。

我想,我应该可以放心了。

*

这几天台风来袭,我一直看着美佳带回的你的衣服,似乎还能闻到你的汗味。我把你的那本小说《燃烧的男孩》看完了。当年你总叫我看你推荐的小说,可我总是以不喜欢为由拒绝。如今想来,只能后悔。

现在我伸手触摸着那本《嗨!我可以喜欢你吗?》,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嘴角沾着乳白色奶油的、高高瘦瘦的大男孩。在珠江边的草坪上,我枕着他的肚子,听着货轮的笛声,由远及近,由近变远。阳光投下了白兰树和细叶榕枝繁叶茂的影子……


此时外面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我想起了以前的我们,和那时的雨天。如果你记得了我,那么对于广州的雨天,或许你我都还是怀着同样的心情吧。


*

如果你看到了这篇东西,就证明了一件事——我已死去。

请原谅我的自私,我要独自一人先去天堂。

就算远在天堂,我也会一直守护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你,美佳,还有老徐。永远守护,永远。

常佩妮要永远守护着余心一,永远。永远!永远!永远!


心一,我爱你!

三、写给妮

*

风筝迎风高飞倘若突然没有了线的拉扯,风筝或许会越飞越高,也有可能瞬间坠落。而后者的出现可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最常见的”。

一直以来——未必确定何时而来——总感觉有某种类似于风筝线的东西在拉扯着自己,就像之前常说的的“圆点的向心力”,使得自己无论怎么高飞都不至于漂泊远方,从未有过“流浪四海”的所谓的自由主义者思想。我曾肯定地以为那根线必定是相依为命的姐姐,或者某个类似于霖与我的关系的女人。结果我错了。

总觉得心像是空荡荡的深井,那是丢失的记忆留下的空洞。当回忆回来,那根线却断了,不管我的高飞还是坠落了。往事如烟,记忆如水,涌满了深井。大二时候的往事像是列车过隧道般呼啸而过,脑中飞快地闪现着那一幕幕随处可见“那个陌生女人”的画面。我想刹车,绝无可能。

总之,我的生活即将或许已经被改变,已不可能回到原本稳稳当当的那个平面上了。


我放下那本写满记忆的笔记本,拨通了老徐的号码。

你可以去死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沉默了许久,只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的抽泣声。

她……死了?我的心痛得难受,艰难地压制着自己快要喷发的感情。

就在9月30日早上,很突然地,心力衰竭……痛得厉害……原本要给你……然后结果就……老徐断断续续地说着,伴随着抽泣声,最后终于忍不住痛哭了起来。

我没法安慰她。瘫坐在地板上,听着她的哭声从电话那头传来,我泪如雨下。


那个陌生女人,竟这样离我而去不再回来了!

*

第二天天没亮,我踏上了飞往香港的航班。

在台风再次来袭之前、细雨霏霏之中赶到了香港某地公墓。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她的墓碑之前。


是你。我走到她身后。

是我。她头也不回,就那么直直站着,看着面前的墓碑。

东西都收到了?她问我。

我看着墓碑上那个头像和熟悉的名字,一股热血涌上心头。无言以对。

她走得时候很痛苦。她说。

我知道。我痛苦地说。

为什么?她问。

还没等我说话。

为什么车祸居然忘记了她?就算是选择性的,为什么是她?不偏不倚,为什么偏偏是她?告诉我为什么?她又问,语气显得很激动。

我愣愣地看着墓碑上她的面带微笑的头像,眼前逐渐一片茫然。

你是不是知道她得了癌症,就故意避开她?!见我没有回话,她转头大声质问。


我看着她哭肿的双眼和还在滑落的泪水,跪倒在了地上,任由泪水和雨水洗刷着自己的面庞。


没想到你竟会那么痛苦,我错了!我错了!佩妮,请不要原谅我的无知,出来把我大骂一顿吧!——我在心底失声痛哭。


我深爱着的那个陌生女人带走了回忆却来不及带走回信。

*

那封信是你写的吗?我问她。

不是。她说。

为什么?我问。

嗯?她看着我。

没有回信,为何还要再写?我又问。

她说,只有开始没有结局,怕你难过。


(完)